2.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推荐证明,若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供单位推荐证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诺,后果自负。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并查看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5.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三)资格确认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时间及考核结果将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合格者将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6891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九、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及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及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计划表.xlsx 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doc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