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进行到岗试用,并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岗位1-22的聘用人选与人民日报社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岗位23-36的聘用人选分别与社属媒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如无特殊情况,招录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均解决北京市户口。 六、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填写简历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4.人民日报社对本次招聘享有解释权。 七、联系我们 招聘咨询电话:010-65369005、65369751 招聘咨询邮箱:rmrbhr@people.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5368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