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招聘行政村党务、财务助理98人 为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回流乡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储备,区委决定采取“区村联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村党务、财务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职责 (一)岗位名称:行政村党务助理、财务助理。 (二)主要职责: 1.党务助理:协助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2.财务助理:协助各村完成日常财务收支、电子记账、财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人员待遇 1、岗位薪酬。薪酬待遇为每人每年2万元,其中1.5万元为基础性工资,另500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聘用期满后,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实际和聘任人员现实表现,续签协议。 2、纳入参公。聘用期满后且仍在本岗位继续工作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可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对表现突出,考核优异的可纳入参照公职化管理范围。 3、考录加分。聘用期满后且仍在本岗位继续工作的,符合参加我区组织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区直事业单位加5分、乡镇事业单位加10分,具体以相应招考公告为准。 三、招聘人员数量 全区49个行政村拟招聘98人,即:每个行政村招聘村级党务、财务助理各1人。 四、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掌握电脑操作; 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6.有过村(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