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事业单位招聘358人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鹤岗市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 (一)校园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社会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8名,其中校园招聘计划引进人才135名;社会招聘计划公开招聘22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需求计划表》和《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需求计划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校园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8:30--17:00期间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参加鹤岗市教师招聘的人员也可于3月30日至4月3日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行报名(http://www.hljbys.org.cn/)。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拟定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鹤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和宝泉岭管理局所属学校采取网上说课、答辩的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及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与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在考核时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社会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2020年3月23日至4月1日8:30--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