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医院招聘3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鹤岗,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鹤岗市人民医院计划引进人才35名。其中:鹤岗市“金鹤回岗”计划引进研究生14名;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 二、 招聘方式 1、鹤岗市人民医院“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 2、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社会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 金鹤回岗:具有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 2020年“金鹤回岗”引进研究生或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8:30--17:00期间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公开招聘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 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网上缴费。2020年3月23日至4月1日 8:30--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5、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