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依据《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面向绥芬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人员招聘,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以2020年3月29日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的须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加分政策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黑人社规〔2018〕6号、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享受政策加分。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携带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审核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加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绥芬河就业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fh2020.ibaoming.net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fh2020.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9:00-2020年4月15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考务费90元,网上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16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6.本公告中关于工作经历、取得学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8日(含当日)。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0.咨询监督电话和邮箱: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0453—3997782、3996466,手机:13946370073 监督电话:0453—3997750,手机:13845318466 监督邮箱:sfhldjfy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