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龙井市农村医生严重短缺的问题,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26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医生(村医)34名(招聘工作持续到招满34名为止)。 二、待遇与管理 1.基本工资:此次招聘村医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参照龙井市员额待遇执行(现员额工资:2960元/月),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管理:招聘的村医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员额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村医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成绩发放基本药物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3.工作经费补助:使用基本药物,100%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情况下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基本药物补助:服务人口1000以下村卫生室补助1万元/年,服务人口1000以上村卫生室每年按每服务人口10元标准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每年按每服务人口22.5元标准补助。 咨询电话:0433-3259307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7日-2000年6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性别不限,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2014年之后(包括2014年)吉林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或中医(包括全科),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在乡镇卫生院覆盖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不得报考。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采取现场报名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每月第二周的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科(龙井市房产局三楼)。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现场填写一张《2018年龙井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医生(村医)报名表》。 (四)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