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面试。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5、组织考核。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对面试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核和政审。考核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引进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录用。通过面试、组织考核、体检确定拟引进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嫩江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兑现相关优惠待遇。 六、优惠政策 凡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嫩江市人才引进办法》(嫩市发【2020】4号)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补贴。为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次(含提前批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婚前周转房。在嫩江租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00元/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次(含提前批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00元/月。引进人才配偶可随调随迁,原则上按照原工作单位性质安排就业。凡引进的人才服务期限均不低于五年。引进人才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补贴在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内按年度平均发放。 七、纪律监督 在嫩江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同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造假、违规作弊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附件: 嫩江市引进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嫩江市引进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嫩江市引进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