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初中语文、政治、时事政治、林业专业知识等。 3、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语文40分,政治10分,时事政治10分,林业专业知识40分。 3、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泰来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补录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泰来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来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上岗后月工资总额为2776元。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为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05%;个人缴费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 五、其它有关事宜 1、考生一经录用,需在林场服务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并服从工作分配。 2、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政审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未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签定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审查、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工作由泰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咨询电话:0452-8236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