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香坊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文件)和香坊区人民政府第3届18次党组会议决议事项纪要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及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网(http://www.hrbxf.gov.cn)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雇员57人,城管执法协管员50人。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开招聘雇员及城管执法协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均为财政供养非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按照岗位要求年龄分别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哈尔滨市户口(限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雇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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