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丰羽计划”引进人才60人公告 为落实《齐齐哈尔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有关内容,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数量 由市人才办牵头,经合、编制、人社、财政等多家部门配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为重点企业引进60名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市储备一批懂经营、会管理、了解企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方式 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由编制部门建立专项周转编,市人才办组织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实行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 引进工作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实施,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引进条件 (一)“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附件1);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齐齐哈尔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专业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优先,急需紧缺专业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四、管理服务 (一)引进人才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工作期限、工资待遇、以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事宜,同时与市人才办签订就业协议(附件3)。非齐齐哈尔籍引进人才需将户口迁移至齐齐哈尔市。 (二)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市人才办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市经合局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由市经合局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才办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事业编制资格。 (四)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人才办结合个人意愿及单位实际需求调剂落编,转入事业单位管理。 五、薪资待遇 (一)服务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享受相应政策性补助。引进人才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由同级财政配套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三)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服务期满回到事业单位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报考咨询或反映有关问题,拨打电话:0452-2793006或0452-2793660。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0年齐齐哈尔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 3.“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附件: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