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和待遇 (一)任期管理 对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首次聘任的设立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聘用协议、业绩合同兑现薪酬,首届任期包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解除与集团的聘任关系,按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和聘用协议发放相应薪酬。聘任期间,未经集团董事会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薪酬管理 实行年薪制,薪酬包括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绩效薪酬依据集团制定的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办法,按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当期兑现。 五、报名和选聘 (一)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登记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 2.报名材料递交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长江国际大厦副楼)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邮编150000)或发送到电子邮箱:wangyan800321@163.com。以邮寄或发送邮箱形式报名的,按寄出或发出时间计算报名日期。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7个工作日)17时止。报名期间(不含节假日)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由交易集团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对公告截止日期内报名应聘者的身份、简历、学历、经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接受报名,并发出选聘测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选聘程序:经笔试和面试进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并加权计算最终成绩,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差额或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经组织考察,由集团党委会同董事会研究提出拟选聘的意向人选,与意向人沟通后,由集团党委会提出意见,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根据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并经组织体检合格的,履行聘任手续。 六、报名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 邱女士 联系电话:0451-87200128;0451-87200129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长江国际大厦副楼)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竞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交易集团带来的全部损失。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操作。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451-87200126 4.本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交易集团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