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12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1.专职辅导员岗位:6人; 2.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5人; 3.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人。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学兼优。 4.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男生公寓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满足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要求。 2.男性,专业不限。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 4.民族不限,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对本科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予以考虑,专业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10日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dqsyx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学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1日 —2020年6月15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 5.受过奖励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