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5、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A、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B、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有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姜老师,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 (0451)87130460 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