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1)书记员类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8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类: 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运用 书记员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6名。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生按总成绩录取1名。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东县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 2、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工资待遇与院临时聘用人员一致,不低于鸡东县公益性岗位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注:本文来源于“鸡东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原标题:【招聘】鸡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