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肇源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 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满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中组部办公厅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5人。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20年肇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考岗位专业(二级目录)要求,附表1所列专业(二级目录)与《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二级目录一致。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六)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6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www.zgzy.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初审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 (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6月17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8日9:00至2020年6月19日16: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www.zgzy.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可能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肇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6月17日11: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一科。 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和时间。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