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招聘34人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食科院”)实际需要,经食科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食科院简介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隶属东北农业大学,是经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由黑龙江省大豆技术开发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纺织工业研究所合并组建(挂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子)。所隶属的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食科院实施与主管单位东北农业大学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人才共享、人才团队共建,现东北农业大学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万人计划”入选者14人(含青年拔尖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2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7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8人、讲座教授3人,青年“龙江学者”2人,博士生导师228人。 食科院内部机构10个: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科技期刊处、大豆加工技术研究中心、乳品加工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示范中心、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绿色食品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新设备研发与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乳与乳制品、大豆与大豆制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研究工作;承担乳与乳制品、大豆与大豆制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相关标准制订工作;承担绿色食品科学研究及应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食科院现有职工155人,学校派驻6人,正式编制114人 、聘用人员35人。其中高级职称58人,中级职称47人,初级职称2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8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5人。食科院占地面积197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276.47平方米。主办期刊《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大豆科技》,《中国乳品工业》为国家级核心期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食科院现有2个国家级工程中心,2个国家级产业联盟,1个国际乳品联合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2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部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4个国家、部级公益职能研究机构,2个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示范平台。多年以来通过平台承担重大课题,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在乳品行业及大豆产业领域具有领军地位及话语权。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新时期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本着立足龙江、特色强院、多业并举,创新驱动的宗旨,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顺应食品产业发展趋势,利用黑龙江省特有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通过承担一批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整合现有食品科技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应用技术。为推动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向“安全、健康、时尚、娱乐”方向转变发展,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形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模式发挥作用。 2020年,食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解决人员短缺、年龄结构偏大、高端人才短缺、聘任制人员队伍不稳等问题,进一步调整人才队伍结构,强化人才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中“人”这一最重要的因素作用和活力,促进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竭诚欢迎各方贤才前来应聘。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上级管理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岗招聘、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计划 2020年食科院计划招聘岗位34个,详见《2020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品行、高尚的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需符合岗位学历要求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科院各相关院所,具有海外留学经历(2年以上)的优先。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高层次人才可一人一议)。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其中,标注“须应届博士研究生”是指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毕业或即将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六)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