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应行业的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进行测评,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专业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通过人员在公示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佳木斯市人社部门裁定。 6.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富锦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富锦市人社局发放《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等入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富锦市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执行: 1.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与补助20万元,每月享受津贴2000元。三年内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2.引进硕士研究生,给与补助10万元,每月享受津贴1500元。三年内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4万元。 3.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与补助5万元,每月享受津贴1000元。三年内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3万元。 4.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批次),给与补助2万元,每月享受津贴500元。三年内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2万元。 六、相关要求 1.本方案中关于资格、经历等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454-2728808 附件: 富锦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