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培训管理 1.录取后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省卫健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2.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全部培训内容。 3.本科生、科学型硕士研究生、科学型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专业型研究生入培时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部分轮转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间需满24个月、专业型博士培训时间需满12个月;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纳入住培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4.我培训基地将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基地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为每名学员对接副高级以上职称导师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周期指导,将严肃过程考核,包含日常考核、出科考核、月考、季考和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出科考核与月考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将进行重新轮转。学员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轮转任务、并通过省级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方可参加国家结业考核,在通过国家结业考核后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待遇保障 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培训基地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统筹考核发放。给予紧缺专业(全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每位学员每年5000元补助(分月发放)。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每月补助1666元,如属于紧缺专业则加发416元紧缺专业补助,其他部分由原单位发放。社会学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按照专技十三级标准:岗位津贴1490元,薪级369元,工作津贴560元,生活津贴855元,另发放保险补贴901.44元,由学员自行缴纳。如属于紧缺专业则加发416元紧缺专业补助。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按照专技十二级标准:岗位津贴1490元,薪级369元,工作津贴635元,生活津贴950元,另发放保险补贴901.44元,由学员自行缴纳。如属于紧缺专业则加发416元紧缺专业补助。此外培训基地为学员提供伙食补助,为外地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八、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住培办: 联系人:周老师 肖老师 范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6586 0452-2736048 0452-2736156 QQ群:719408280(报本培训基地请加群接收通知)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37号8号楼。 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