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确定,请应聘人员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作曲系、舞蹈教师岗位 应聘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作曲系、舞蹈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 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比例。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⑤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见附件4)。 (2)思政课教师岗位 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③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党政管理岗位 应聘党政管理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①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选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②面试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②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