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让胡路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实际工作需要,经让胡路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1、本次招聘共计34人,其中让胡路公安分局8人(男性)、龙岗公安分局8人(男性)、让胡路交警大队6人(男性)、乘风交警大队6人(男性)、让胡路消防大队6人(男性2人、女性4人)。 2、本次招聘岗位为各单位辅助人员,具体岗位安排待招聘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为大庆市户口(含四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4、让胡路公安分局、龙岗公安分局、让胡路交警大队、乘风交警大队报考人员需具备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男性; 5、让胡路消防大队报考人员需具备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2人、女性4人; 6、其他履行具体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8)有纹身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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