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察 由泰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和考察,具体情况详询泰来县卫健局。 (三)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泰来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在政府网站和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泰来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泰来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2-8232610(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