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以百分计,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由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2、政策性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申请政策性加分的,应在报名阶段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表》。 3、笔试结束后,按照检验专业考生、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分别进行排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检验岗位取前3名、临床岗位取前4名、中西医结合岗位取前2名,再根据成绩排名进行考生选岗。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最后出现并列,则对成绩并列人选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核:考核工作由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拟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招录的人员确定后,在穆棱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后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由市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20年9月1日起薪。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35785。 点击下载附件: 穆棱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