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也可开展线上招聘工作,通过QQ、微信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相关情况,最后签约见面的招聘对接形式。报考人员自愿报名。由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报名地点:龙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 3、联 系 人:孙国峰(卫健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4、联系方式:0452-5863571 13895953422 5、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龙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需打印);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科医生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