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及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 2、全科医生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公共卫生、口腔、康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3年聘用期满纳入编制管理时不受取得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限制。 3、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根据国家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高级岗位指标限制。 六、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 点击下载>>> 龙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龙江县卫生健康局 龙 江 县 财 政 局 龙江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