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方式 2020年7月15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1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2人以上的参加笔试,按考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第3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巴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巴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笔试、面试分数直接相加合成应聘人员总分数,总分数满分200分,笔试、面试各为100分。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经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所签定《劳动合同》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由县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服务期满,经卫生健康局和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并提出申请,在所属的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报名地点:巴彦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451-56058911 点击下载>>> 2、2020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指定专业目录.xls 巴彦县卫生健康局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