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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715人)

查看: 1360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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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根据工作需要,北京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职责聘用制法官助理主要协助法官进行庭前准备,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审 ...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不予录用。在“北京法院网”公布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各招聘法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市高级法院将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北京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各法院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各法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6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84000元—11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8年7月 23 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招录法院不与非北京常住居民户口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各法院在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为聘用制法官助理统一办理存档手续。

5.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各法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7.北京法院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点击下载>>>

2018北京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715人职位表.xlsx

北京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x.xls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5 日

注:本文来源于“北京法院网”,原标题:北京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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