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确认,具体情况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具体可参照附件5):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 1.应聘博士教师人员考试 (1)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2.应聘男辅导员人员考试 (1)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6)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1.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 2.应聘博士相关待遇参照《黑龙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黑科大办字〔2019〕30号)执行。 七、几点说明 1. 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2. 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