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7月15日 2.现场缴费时间:2018年7月15日—7月16日,10:00-19:30。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近期同版本2张1寸免冠红或蓝底彩色照片,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缴费确认,逾期没有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7月17日12:00以后 (二)笔试:2018年7月21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24日12:00以后。 (四)资格审查:2018年7月27—28日每天9:30—19:00,7月29日10:00—18:30前完成递补调剂工作。 (五)面试时间:2018年8月3日—4日。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2018年8月5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8年6月18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市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确认。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 2.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每位报告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 5.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公安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2.加分政策。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总成绩加5分;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