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昌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95-8701733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0995-8564027 监督电话: 吐鲁番市高昌区监察委 0995-8526065 点击下载>>> 1.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ls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 2018年6月18日 注:本文来源于吐鲁番地区政府网,原标题:2018年吐鲁番市高昌区公安局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工作人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