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 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选调对象 根据我区选调生队伍结构需要,选调对象为区外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和区内部分高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桂林医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定向生以及委培生。广西大学已纳入首批“双一流”高校选调生项目。 二、选调数量 2020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797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0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须为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五)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