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和录用 各市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市直机关的选调生,在录用后可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县、乡机关的选调生,录用后须到村任职2年。 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 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5780292 nnswzzbghb@163.com www.nndj.gov.cn 柳州市委组织部 0772-2806332 gb2833976@163.com www.lzdj.gov.cn 桂林市委组织部 0773-5625981 glzzbgbghb@163.com www.guilindj.gov.cn 梧州市委组织部 0774-6021841 wzsqgk@sina.com www.wzdjw.gov.cn 北海市委组织部 0779-3186288 GWYGL202@163.com bhzg.beihai.gov.cn或bh.gxr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