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2020年1月通过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个人放弃原报考岗位的前提下,可以报考新增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成功后不用另外缴费。如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将导致原招聘岗位不够开考比例的,则不能放弃原岗位报考新增岗位。2020年1月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如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在此次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由于考生操作错误等原因导致不能成功报名此次新增招聘岗位的,均视同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5、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中符合政策性加分的需进行现场确认(已进行现场确认人员不需重复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 午:8:30-11:00。现场确认地址: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北安市深圳路1号)。 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享受三年内报考县(市、区)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类别及加分政策详见《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考试时间预计七月中下旬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笔试公告,并提前进行核酸检测。考试时凭身份证、准考证以及七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单进入考场。笔试当天考生需扫健康码及行程码并进行测温,如有考生行程码显示14天内来自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不得参加考试;如有考生扫健康码显示非绿色健康码的,不得参加考试;如有考生体温异常,超过37.5度的,请专家进行研判后决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应考规划并适时关注自己行程码及健康码的状态。 7、报考北安市公安局戒护大队岗位(岗位代码:1026、1027)的考生除具备《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北安市公安局戒护大队戒护员岗位(岗位代码:1026、1027)的考生需加试体能测试。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考核。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6198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附件: 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