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3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 应聘人员硕士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二表B、三表)并获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已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5. 应聘专业教师、实验教师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岗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 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