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友谊县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聘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4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14号),我县2020—2021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开展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招募计划 2020-2021学年,全县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友谊县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 2020-2021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包括受援学校为友谊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和教学点。 三、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由县教体局根据初中和小学学段各学校的需求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以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教体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