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1、选调岗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2、选调数量:黑龙江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1000名。 3、选调对象:①黑龙江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全国部分高校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2);③黑龙江省外部分高校的黑龙江省生源的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见附件3)。 上述院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9、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10、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选调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4日9:00至7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考生报考入口”,进入省外考生报名端口,阅读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注册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 2、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7月27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7月28日17:30前,报名考生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合格的备用人选选报岗位。二轮选报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及本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打印的《报名推荐表》内容一致,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