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1170人) 2020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局之年。为加快打造一支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海南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