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虎林市县域内农垦森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履历要求如下: 林业执法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林业执法、林业技术(含森调岗位)、林业管理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执法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农业执法、畜牧兽医、农机执法、农业技术、农业管理、农技推广和农机推广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行政综合管理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城市执法、特种设备检测、食药品监督、卫生监督、应急管理、水务、粮食、退役军人、文旅、劳动监察、商务、住建、工信、民政、司法、社区从事民政、司法相关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年龄为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男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如果具备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场局担任科(局)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以及有一定专业特长人员,女性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放宽至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前取得),专业不限。 6.具备干部身份。档案内有报到证或地方地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制干部审批表》等相关转干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