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宝清县招聘招聘高学历人才50人公告 为助力宝清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宝清发展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高学历人才50名。根据报名情况和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②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③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并转递本人档案; ④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海内外普通高校研究院生,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学习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宝清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宝清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