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工程督察员。派遣到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二)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派遣到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月工资为2787元,享受年底平均绩效考核奖励6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 五、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1、发布公告 在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方式:填写附件《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上传至指定 邮箱rcfwj8109116@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填写内容完整,报名表照片清晰(必须有)。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8:30 -7月10日17:00 咨询电话: 0459-8109369(工程督察员岗位) 0459-6041966(公共服务中心岗位) 3、资格审查 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或高于2:1的,该岗位进行考试。 4、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6、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确定拟招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点击下载>>>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