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桦川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佳卫规发〔2020〕58号)文件要求,我县启动2020年社区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招聘依据 (一)《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佳卫规发[2018]4号); (二)《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佳卫发[2018]286号);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生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精神卫生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全科医学专业,急救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已取得执业医师尚未注册,但可注册上述专业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有研究生医疗专业学历或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或具有合乎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可适当延长年龄。 四、招聘单位及方式、时间、数量 招聘单位为桦川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数量1人。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20年7月1日-2020年7月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资格证书到桦川县卫生健康局401室现场报名。桦川县卫生健康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组织面试或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由桦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格检查,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