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同时,由县卫生健康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备案。由省卫健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和起薪时间为9月1日。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5、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五、有关说明 (一)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肇州县政府网(www.zhaozhou.gov.cn)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成绩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对于紧缺或急需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比例或进行相应调整。如有涉及岗位缩减或调整的,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生调整的岗位发布公告,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肇州县政府网站。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肇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2628799。 点击下载>>> 1、2020年肇州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肇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