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 2、现场确认要求: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字)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该轮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对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录取。 (5)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后,未取得规培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6)考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108080 纪检电话:(0451)51108019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人事部 邮政编码:150036 点击下载附件: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