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布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检和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岗区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教师在所报考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师岗位。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57355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岗区教育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2020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