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出题专家,设面试考官组,每组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优先: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四)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市自然资源局对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满5年。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