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期满不予聘任。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一)预约报名 可用电话预约的方式报名。报名联系电话:第一中学:0459—3421453,0459—3422170,13069621808,13836864689;蒙古族中学:0459—3421409,15645993345。 (二)资格审查(8月12日—8月14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招聘资格审查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14日17:00时。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确认需提供材料详见有关说明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照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现行高中教材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成60%计入考试总成绩。 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50分,将这150分折合成100分计入笔试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英语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其他学科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另行通知)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之和出现并列时,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说课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