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充实消防救援站一线执勤力量,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车驾驶员、灭火员。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岗位任务 消防车驾驶员、灭火员主要从事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参加灭火、抢险救援、消防安全保卫、演习演练、日常学习、业务训练、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AB班轮流执勤工作制度(执勤24小时,休息24小时),正常情况下,每月可休息15天。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和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勇于奉献、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学历 户籍不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应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并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且驾驶技术娴熟,驾驶期间无酒驾和重大事故记录,有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无心脏病、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皮肤病和其他传染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应具有集体生活、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政治审查 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五)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六)优先录取条件 1、具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的;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亟需岗位要求的。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核定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组成,除去五险一金灭火员实得工资2200元左右、驾驶员3000元左右。 (二)食宿服装 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参照国家队消防员标准,负责安排食宿及被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1723799280@qq.com,备注应聘岗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科目:俯卧撑(3分钟)、仰卧起坐(3分钟)、1500米、立定跳远。 2.注意事项: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未携带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体测。 (四)实际操作 1.岗位:驾驶员岗位。 2.内容:车辆驾驶实际操作。 3.相关事项参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驾驶证提前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关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出具个人征信情况材料。 (五)心理测试、面试 心理测试是适应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建设需要,通过心理测试考察报考者反应、应变及抗压能力,体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况。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性测试为一票否定制,“合格”的报考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等。 (六)注意事项 1.在参加面试前,所有参考人员统一在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参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驾驶证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3.复转军人携带退伍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6.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在公安机关开具的关于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出具个人征信情况材料。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担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836648643 电话受理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点击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