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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人

查看: 37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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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登录春风人才网报名。
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人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情况详见《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遵守宪法、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6日(含)至2007年6月5日(含)期间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网址:http://www.hljycjjjc.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登录春风人才网报名(网址https://ym2025jw.ibaoming.net/),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春风人才网进行。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3)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考生须上传: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上传);

③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上传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成绩单及翻译件;

⑥上传报考岗位要求党员关系证明材料;

⑦限定户籍(生源)的岗位,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户籍迁入时间应为2025年6月6日(含)前。

(4)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5)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6月16日(含)。报名时无需上传政策加分相关材料,待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拟定于6月23日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于指定时间到伊春市委大楼511室(伊春市伊美区透笼山大街7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2025年6月16日9:00—6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本次考试组织实施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报名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人。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于6月21日及时关注伊春市政府网站、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春风人才网,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22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技术服务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伊春市,笔试通知将于7月初发布(具体详见网站公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登录春风人才网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政策解答部门取得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通知。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考生通过春风人才网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经备案部门同意,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安排及方式。面试通知将在指定网站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具体见面试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并分别在指定网站发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市纪委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所填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8-38792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600

监督举报电话:0458-387979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附件:

1.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ls

2.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材料明细.xls

3.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伊春市纪委监委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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