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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招聘10人

查看: 13 | 评论: 0 | 发布者: 极刻学 |来自: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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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招聘10人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系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矗立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美丽的嫩江之滨,享有“鹤城”美誉的齐齐哈尔市。有着六十多年的光荣历史,是黑龙江省地矿行业中一支优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队伍。多年来,形成了以地质勘查和水工环为主,物探、测绘、实验测试等为辅的产业格局。地质勘查类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钻探,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分析、化验、鉴定与测试,矿产资源规划,地质测绘等;水工环类主要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勘查,绿色矿山设计及施工,矿山降水,地热资源勘查与施工,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和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和监理、地质灾害调查,土地开发利用及复垦的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要求应具备的学历及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将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材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电子邮箱地址:3433479460@qq.com)

(三)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满足岗位要求情况,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能力测试

单位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即淘汰。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应聘者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六)体检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入职上岗后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转正后,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单位为其发放“安家费”五万元人民币,每年支付一万元人民币,连续支付五年。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10年。最低服务年限内提出辞职,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单位已发放的“安家费”。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

联系人及电话:

郑宇航 0452-2718078、唐明江 0452-2735667

邮箱:

3433479460@qq.com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208号

邮编:

161006

周六 06.07
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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