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招聘3人 因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聘用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聘用制),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黑龙江省法官学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须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常用的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在黑龙江省法官学院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考生可在7月14日9:00至7月27日17:00期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黑龙江省法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能够证明文字能力的佐证材料、所有学习经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下载)发送至heifaguanxueyuan@126.com(所有材料形成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线上初核 根据职位表要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审核后,面试将会按照1:5比例确定。 六、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本次考试仅设置面试环节,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纸质版《黑龙江省法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佐证材料、以及所有学习经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用;对未被录用者,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法官学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学历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录用 1.拟招聘人员将在黑龙江法院网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省法官学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 九、递补 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省法官学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成绩,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十、工资福利 工资实行与工作年限等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岗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省法官学院联系。 2.请考生随时关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或黑龙江法院网并保持通讯畅通,简历经初步筛选后,择期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事宜以公众号、黑龙江法院网或电话通知为准。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法官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51-82392596; 0451-82794644。 点击下载附件: |